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8号)有关法律法规,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2020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其中,陕西省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
符合规定的任一品种均可抽取。每次抽查,每个企业仅抽查一个品种的产品。抽取样品应为同一规格型号、同一批次的面漆产品。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或市场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以别的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规定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规定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规定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规定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规定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发展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规定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